此项目是安省移民系统改革、引入全新EOI评分选拔系统后的重要移民项目。简单来说,申请需要有雇主offer和相关工作经验,在安省EOI评分系统中中打分胜出的申请人将获得省提名。此项目无Express Entry 通道,联邦阶段需申请普通通道。
工作offer要求
全职永久Offer
工作offer需为全职、永久性工作;
全职意味着每周至少工作30小时, 每年至少工作1560小时;
永久性工作意味着合同没有明确的结束日期,季节性工作、临时性工作及外包工作不符合要求;
另外需要注意,此工作不能因影响到其他人的就业而产生劳资纠纷;
职业
- 申请人的职业需在加拿大职业分类 NOC 0/A/B 三类中;
工资
工作offer的工资需高于安省同职业的平均工资;
如果申请人已经在为雇主工作,offer工资除了要满足平均工资要求之外,还需高于或等于目前工资;
如果签署的集体合同(雇主与工会之间协议),则以上工资要求不再适用;
如果工资是以年度周期发放,小时工资应按如下方式计算:
年度工资应减去奖金或其他酌情发放的福利;
通常按照每年52周来计算,再除以每周工作的小时,得出最终的小时工资;
计件薪酬,奖金,佣金,假期工资或非经济补偿不被视为小时工资的一部分;
必要性
- 所提供的职位对于雇主的业务必须是紧急的。这意味着工作机会必须与雇主现有的业务活动要保持一致,并且雇主迫切需要该职位以维持目前业务的发展;
工作地点
- 任职的工作必须主要在安大略省进行;
股权
- 申请人及其家属持股雇主公司比例不能超过10%,并且雇主只能是通过薪酬组合的一部分而获得。
申请人要求
EOI邀请
申请人在收到到EOI邀请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以证明在安省EOI系统中注册时资料的真实性;
工作经验、牌照以及其他许可授权
如果申请人的工作是需要在安省获得强制性许可证或其他授权的职业,则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持有安省相关监管机构的有效许可证或授权;
如果申请人的工作不需要强制性执照或在安省不需要获得其他授权的职业,则申请人必须证明过往工作经验与该工作机会的NOC职业代码相同;
为满足工作经验的要求,申请人需拥有2年以上累积的有偿全职工作经验(过等同的兼职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要与工作offer的NOC 职业代码相同;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之日前的五年内(而不是在收到邀请函日起),已经获得了有效工作经验。如果工作经验是在加拿大获得的,那么需在加拿大合法的居住和工作;
累计的工作经验意味着工作经验总计两年,而不必连续工作两年;
全职工作经验是指每周工作至少30个小时的有偿工作,相当于两年内至少3,120个小时的有偿工作;
兼职工作经验是指:
每周从事至少15个小时的有偿工作,相当于四年内至少3,120个小时的有偿工作;
在过去两年中,有多分兼职工作,每周累积工作30小时以上,相当于两年内至少3,120个小时的有偿工作。
工会集体协议,劳动法规或雇主规定的休假、定期病假和其他标准的带薪休假不被视为对全职工作的影响。延长休假被认为是全职工作的中断,不包括在工作经验的计算中;
如果是自雇工作,则需要提供可通过第三方独立验证的雇佣文件。这可以包括客户推荐信,以说明申请人的职责和工作时间,以及客户持续付款的证据(如发票、收据)。另请注意,申请人的自雇工作时间必须是可量化的,以确保在两年的工作中至少积累了3,120个小时。不接受申请人本人、合伙人或家庭成员的推荐信;
居住意愿
- 申请人需证明在安省长期居住的意愿,安省移民局将考察以下因素来做出判断:
在安省的工作经历;
在安省获得工作机会,申请工作或面试;
在安省的学习经历;
在安省的志愿者经历;
在安省租赁或拥有房屋情况;
到访安省的经历;
与安省有职业关系网络、家庭纽带或其他个人关系;
合法身份
-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在申请时需拥有加拿大合法的居留身份(访问签证、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并且在获得省提名前应能维持该身份。
雇主要求
基本要求
在提交申请之前已经开展业务至少3年;
在安大略省有营业场所,申请人将在那里工作;
没有违反《安大略省就业标准法》或《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并受到处罚;
证明在向申请人提供职位之前已尽力招募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仅适用于申请人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境外或在安省境外工作的情况);
雇主必须证明在向申请人提供职位之前已经做出了合理的努力来招募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除非:
申请人已经具有在安省工作的有效工作许可,或者雇主拥有该职位的LMIA批文;
安省省提名OINP旨在为雇主因人才短缺而无法在国内填补职位的情况下提供帮助。 雇主应自行开展国内招聘工作,或在具有招聘国内人才专长的招聘机构/专家(例如猎头,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的协助下进行;
请注意,安省移民局认为移民代理机构所做的国内招聘工作是不合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利益冲突,因为如果确定国内招募工作不成功,移民代表将在财务上受益。 如果申请表明移民代理机构已进行了国内招聘工作,则该申请将被拒绝;
收入要求
- 雇主的业务必须满足最近财年中有关收入的要求(当年用于税收或会计目的):
- 如果工作地点在大多伦多地区(多伦多市,达勒姆,哈尔顿,约克和皮尔地区),则雇主年收入至少为1,000,000加元;
- 如果工作地点在大多伦多地区之外,则雇主年收入至少为500,000加元;
全职雇员要求
如果申请人在大多伦多地区工作,雇主需雇佣至少5名全职雇员在该地点工作;
如果申请人在大多伦多地区之外工作,雇主需雇佣至少3名全职雇员在该地点工作;
打分标准
- 安省海外技术移民项目通过2021年4月上线的全新EOI打分系统进行递交审理,选拔按照分数高低,分高者得。打分标准共计9项,满分70分。